內容: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4月8日北市教安字第1153052794號函辦理。
二、電線不綑綁、用電不超載、插頭不潮濕、不用不插,不放可燃物,不買沒有標章電器。
三、影片參考: 電氣火災影片,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9_3DYwOVm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