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s: 最新消息

公務宣導: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宣導預防兒童及少年遭受他人販賣、交付或供應酒及檳榔情事。

一、依據本市社會局115年8月18日北市社兒少字第1153142027號函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規定暨「115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執行重點工作計畫」辦理。
二、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稱兒少權法)第43條規定:「(第1項)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一、吸菸、飲酒、嚼檳榔。……(第3項)任何人均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物質、物品予兒童及少年。……」及第91條第2項規定:「販賣、交付或供應酒或檳榔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次依兒少權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2項規定:「販賣、交付或供應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款物品者,對接受者是否已滿十八歲有懷疑時,應請其出示身分證明;無身分證明或不出示證明者,應拒絕提供。」,合先敘明。
三、本市社會局辦理前揭兒童及少年禁制行為預防工作,並配合「115 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執行,製作「年齡有疑慮,查證再販售」文宣如附件。

活動轉知:臺北市敬老卡活動相關訊息

二、臺北市已於2021年進入超高齡社會,本市長者人數已占本
市人數逾24%,為促進長者積極社會參與,本市市長已於第
2400次市政會議宣佈臺北市敬老愛心卡點數提升及優化使
用未來目標。
三、為提升市民(含里鄰單位)對於相關議題了解及即時釐
清,相關說明圖及懶人包,檔案雲端連結如下:https://reurl.cc/NOAjxQ
四、至臺北市敬老卡相關訊息,可上本局局網/銀髮族服務/敬
老優待/敬老卡相關優待專區查詢。

活動轉知:115學年度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

一、依據「11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及「臺北市11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第1次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應詳閱計畫參賽規則,落實正確的智慧財產權觀念與創作態度,瞭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情事。另為求比賽之公平公正,參賽作品報名表欄位,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應親自簽名,未滿20歲之參賽者作品須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三、報名規定 :
(一)本比賽採先以網路登記,再現場收件方式辦理報名。
(二)網路登記報名及列印報名表時間:自115年9月9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起至115年9月21日(星期一)下午6時止,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
(三)作品現場收件:
1、115年9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3時止,請參賽學校指派專人親自送達。國小組請送至本市大安區銘傳國民小學、國中組請送至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國中部)、高中(職)組請送至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
2、送件人員一律核予公假派代。
3、為使評審公正,學校逾時送件、或送件表件資料不完整,致使學生權益受損者,由各校自負全責,經本局查證係學校行政疏失屬實,將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四、本案由學校正式編制教職員擔任承辦人員,隨文另檢附「臺北市11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參賽學校工作檢核表」,如遇承辦人員異動,應確實進行業務交接工作,確保本項比賽工作品質。
五、本次競賽後續相關訊息請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網址:https://www.tpcityart.tp.edu.tw/)查詢及下載,並請貴校將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網址連結公告於校網,善盡訊息公告周知之責任。

活動轉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2026國際身心障礙者日系列活動「共擁故事,共融臺北」攝影徵件

一、依本局2026年國際身心障礙者日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每年12月3日為聯合國訂定之「國際身心障礙者日」,本局為促進社會大眾對身心障礙者權益的瞭解與重視,本(115)年度以「共擁故事,共融臺北」為主題,辦理系列攝影徵件活動,透過鏡頭記錄並呈現身心障礙者生活中剪影,真實展現日常生活不同情境樣貌。
三、本案徵件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一)徵件主題:以身心障礙者為主角,捕捉生活中的每一個真實感動瞬間。
(二)參加組別:
1、專業攝影組:參賽資格符合攝影相關從業人員、曾擔任攝影講師、評審、攝影工作室經營者,或以攝影為主要收入來源者。
2、一般創作組:包含身心障礙者、家屬、照顧者及一般民眾。
(三)報名及收件方式:即日起至115年9月23日(星期三)止,採網路收件,請參賽者至個人雲端空間上傳作品,並完成Google表單報名(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3exP2Sx22K1UdBHM6),詳細規格及投稿流程請參閱隨函附上之徵件簡章。
(四)獎勵方式:
1、專業攝影組:金獎(新臺幣5萬元等值禮券及獎狀)、銀獎(新臺幣3萬元等值禮券及獎狀)、銅獎(新臺幣1萬元等值禮券及獎狀)、優選獎(新臺幣3,000元等值禮券及獎狀)及佳作獎(新臺幣1,000元等值禮券及獎狀)。
2、一般創作組:優選獎(新臺幣3,000元等值禮券及獎狀)及佳作獎(新臺幣1,000元等值禮券及獎狀)。
3、最佳人氣獎:透過網路票選前三名各獲新臺幣1,000元等值禮券及獎狀。
4、頒獎典禮預定115年11月7日(星期六),依活動時程於臺北市西門紅樓二樓劇場舉行。
(五)動聯繫窗口(台北攝影學會陳秘書):聯絡電話:02-25429968。電子信箱:phototpe1@gmail.com
四、為擴大活動參與及共鳴,本案徵件作品將同步辦理網路人氣票選及後續實體展出(預定於115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在市府大樓北區1樓廊道展出),敬請貴機關(單位)協助於官方網站、社群媒體或佈告欄廣為宣傳,並鼓勵所屬踴躍投件與參與投票。
五、相關表件資料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s://dosw.gov.taipei )「相關服務/身心障礙者服務/國際身心障礙者日相關活 動/2026年國際身心障礙者日2026年國際身心障礙者日系列活動『共擁故事,共融臺北』攝影徵件活動活動」項下下載。

公告:臺北市115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計畫及重要日程表

一、依據「115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及本局115年6月30日召開「臺北市115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第一次籌備會」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比賽項目、比賽規定、報名方式及比賽期程等資訊,請確實轉知並務必請學校導師將報名日期資訊列入家長聯絡簿登載事項或班級重要事項,以使學生及家長均知悉報名事宜,以免影響權益。
三、網路報名日期:115年9月1日(星期二)9時起至9月10日(星期四)23時59分止。
四、列印報名表、學校核章日期:115年9月1日(星期二)9時起至9月11日(星期五)12時止。
五、本次競賽相關訊息請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網址:https:// www.tpcityart.tp.edu.tw)查詢及下載(學校帳號請洽校內文書組),並請將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網址連結公告於校網,善盡訊息公告周知之責任。
六、依113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明訂,芭蕾團體組於116學年度開始實施(限乙、丙組),請各校預為因應,提前規劃參賽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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