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5年學務創新人員甄選簡章
本校115年學務創新人員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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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本校辦理116學年度特殊選才(拾穗計畫),正式簡章預定於115年9月15日(星期二)公告於本校招生策略中心網站(https://adms.site.nthu.edu.tw/)。
二、本校教務處招生策略中心辦理旨揭招生說明會,介紹本校特殊選才(拾穗計畫)招生內容,以提供詳細資訊予貴屬教師瞭解及轉知輔導貴屬學校學生報名,並了解高中教師對大學入學管道之看法。敬請同意貴屬教師公假出席及課務排代。
三、旨揭招生說明會相關訊息如下:
(一)說明會辦理時間:115年9月17日(星期四),中午12時開放報到,12時20分活動開始。
(二)活動地點:本校學習資源中心(旺宏館)國際會議廳。
(三)參加對象:高中教師(每校至多3名)、高三學生及其家長、學校型態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含教師、學生及家長)參與,惟皆請事先至本活動官網報名。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即日起至115年9月10日(星期四)17時止,請至本校招生策略中心網站填寫資料報名(https://adms.site.nthu.edu.tw/),因場地座位有限,額滿即截止報名。
(五)當日活動另有線上直播,無法至現場參與者,歡迎於9月17日中午12時20分至本校招生專區點選直播頁面,無需事先報名。
(六)聯絡方式:本校教務處招生策略中心(03)5715131轉 31014、31399或33002~6各分機。
說明:
一、招收系(組)及名額:
(一)適應體育學系:招收具「圍棋」、「帕拉林匹克運動(桌球、游泳、田徑、健力、羽球、射箭及輪椅網球)」運動項目才能之學生,名額4名。
(二)體育推廣學系:女子啦啦舞組、拔河組,名額合計9名。
(三)休閒產業經營學系: 戶外冒險組、運動傳播組,名額合計4名。
二、網路報名日期:115年9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5年11月3日(星期二)下午2時止。(報名網址:http://exam.ntsu.edu.tw)
三、繳費期限:115年9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5年11月4日(星期三)下午3 時30 分
四、郵寄報名資料:完成網路報名繳費後,於115年11月4日(星期三)前將報名表及書面審查資料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校招生委員會,以郵戳為憑。
五、公告複審名單、試場及列印准考證:115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2時。
六、面試日期:115年11月21日(星期六)
七、簡章免費下載,相關招生資訊請參閱本校招生訊息網頁(網址:https://reurl.cc/mYAVQW)
八、聯絡人:李彩鳳(電話03-3283201轉1593、E-mail:chiflee@ntsu.ed

一、依據本市社會局115年8月18日北市社兒少字第1153142027號函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規定暨「115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執行重點工作計畫」辦理。
二、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稱兒少權法)第43條規定:「(第1項)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一、吸菸、飲酒、嚼檳榔。……(第3項)任何人均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物質、物品予兒童及少年。……」及第91條第2項規定:「販賣、交付或供應酒或檳榔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次依兒少權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2項規定:「販賣、交付或供應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款物品者,對接受者是否已滿十八歲有懷疑時,應請其出示身分證明;無身分證明或不出示證明者,應拒絕提供。」,合先敘明。
三、本市社會局辦理前揭兒童及少年禁制行為預防工作,並配合「115 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執行,製作「年齡有疑慮,查證再販售」文宣如附件。

說明
一、本校收件截止日:115年09月21日,請備齊相關文件送註冊組。
二、每校三名。
三、應檢具證明文件:
1.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已蓋有最近一學期註冊章)。
2.全戶户口名薄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最近三個月內)。
3.低收入戶、清寒、急難、重症證明文件。
4.學業成績單正本或影本(需加蓋學校章)。
5.最近三個月內二吋照片一張(黏貼)。
四、申請對象:
設籍台北市、新北市,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高職、護專及國立台灣藝術大學在學,且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學生,學業成績八十分以上,由學校統一推薦辦理申請。
五、詳見附件實施辦法及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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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補助原則:
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殘障子女、原住民、進修部及建教合作生等已領有相關單位補助及已有工作收入者,如無特殊困難者,請勿提出申請。
二、補助對象:
(一)在公私立高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就學,具有學籍之在校學生。
(二)家庭貧困,生計困難,以致無力負擔就學相關費用者。
(三)每一清寒家庭以補助1名為限。
三、補助名額:
直轄市以四十名為原則,其他縣市以二十名為原則,各縣市如有特殊情況,得專案辦理。
四、補助金額:
每名學生每學年以補助新臺幣壹萬元為原則。
五、申請表請逐項據實填寫。
六、需檢附上一學期成績單及繳費收據影本(高一新生可以國中最後一學年成績單為憑)。
七、申請表於附件。
八、家庭成員及收入欄超過五人者,請自行調整表格。
九、其餘辦理要點於附件說明。
本校註冊組收件截止日期為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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