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申請資格與限制:
(一) 本校機電科系在學學生。
(二) 經改過銷過後無懲處紀錄。
(三) 114學年度(上、下學期)智育成績平均分數:高中職80分以上為正取。德育成績八十分以上或甲等及體育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未受過處分者,但殘障者體育成 績不在此限。
二、金額及名額:高職學生:5,000 元,總共3位。
三、校內截止收件日:9月15日前備齊資料,填妥申請表並繳回教務處註冊組。
四、餘詳附件。
※※ 重要提醒 ※※
同學遞交獎助學金申請時,請務必先至學務處生輔組取得在校期間「無懲處紀錄證明」該證明是 必要 的獎助學金申請文件之一,若未能於送件申請時一併檢附,本組將無法受理。
【如有懲處紀錄,請提前處理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附件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