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性騷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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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性騷擾 — 性騷擾的定義與類型

*什麼是性騷擾?

根據美國平等雇用機會委員會的定義,性騷擾為「不受歡迎的性侵犯、性要求和其他具有〞性意味〞的言詞或行為」當這些行動具有下列特質時即構成性騷擾:公開或隱約地表示個人對這些行動的順從,是個人受到雇用的條件。個人對於這些行動的順從或拒絕,作為決定是否雇用的參考基礎。這些行動深深影響個人的工作表現,或造成一個威脅性、充滿敵意或冒犯性的工作環境。

*性騷擾有幾種?

依騷擾者之性質分類,其中可先分為兩大組群,即「陌生人性騷擾」與「非陌生人性騷擾」( 真正的工作場所性騷擾 )(如圖)。雖然陌生人之性騷擾,並非與兩性工作平等較為密切之工作性騷擾,但如情況嚴重對當事人亦會有相當程度的傷害,且其行為樣態亦以符合「本質為性,而不受歡迎之口語或身體的行為」之性騷擾基本定義,故仍有列入分類之必要。

陌生人性騷擾可分為兩類,即心理疾患者性騷擾和一般人性騷擾兩種,前者均係心理障礙者,如有性不夠格感的暴露狂、不成熟和低自尊的偷窺狂等,後者係指正常之性騷擾者,如在公共場所或舟車上的惡意碰撞觸摸等。

非陌生人性騷擾則可分為三類:第一類為來自同事之性騷擾,第二類為來自客戶之性騷擾,第三類為來自職務不平等關係之優勢者的性騷擾,如就醫時,病患之仰賴醫生的專業知識,醫生因其職務地位之專業性,濫用其職權,即易利用其與病患不平等關係之優勢,而引發性騷擾;就學之學生,必須向老師學習專業知識,而老師亦擁有對學生學習成績之考評權力,如老師濫用其職權,亦可能利用其與學生不平等關係之優勢,而引發性騷擾。非陌生人性騷擾之第一類的同事性騷擾、第二類的客戶性騷擾,及第三類職權性騷擾中之上司性騷擾,由於此三種性騷擾均係發生於工作場所中,是以此三種性騷擾均為工作場所之性騷擾。

*是否一定必須有直接的身體接觸才算性騷擾?

性騷擾行為不限於直接的身體接觸,舉凡以明示或暗示的語言、圖畫、影片、或手勢動作等方式,皆有成立性騷的可能。

*個人如何預防被性騷擾?
  1. 了解區辨潛在騷擾者之警訊指標(如前所述)
  2. 清晰的溝通。

由於男女社會化的過程有很大的差異,因此對於某些事物的看法有很大的不同,甚至對於性騷擾亦有不同感受和看法,因此當事人對於潛在的性騷擾加害人,在溝通上必須十分清楚地傳達自己的真正意思,以減少因誤解而產生的性騷擾。

  1. 對違反自己意願之脅迫或利誘的性騷擾,必須堅決地說「不」。

某些潛在的性騷擾加害人相信一些有關性侵害不正確的迷思,如「女性說『不』時的意思就是『好』的意思」,或是「女性有被強暴的慾望」,因此專家建議如果對方強行施予不受歡迎的性騷擾,當事人應該立刻表達出來,以能適時制止性騷擾。

必要時應採取行動。對於性騷擾者的行為,隱忍並不能解決問題,甚而會姑息養奸,使得情況變本加厲地嚴重化。因此,當事人在權衡輕重後,應在適當時機積極採取行動,其中,由於性騷擾的當事人通常有其癖好,所以被害人常不只一個,是以被害人可以聯合受到相同騷擾的被害人一起行動。

 

摘錄自http://www.cju.edu.tw/gender/兩性關係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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