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個案的認識與處理
前言:自殺的原因,長期處在暴力之下不知道如何解決,親子關係不良,生活或課業的壓力過大。
自殺的動機:逃避、報復、懲罰、警告、控制他人(讓他人感到罪惡或後悔)因為有上述的意念,所以採取自殺行動。從意念到自殺行為產生之間,個案內心會有很多衝突,不知道自殺式不是最好的選擇,過程當中也會發出許多的訊號。70%自殺的人,之前都曾發出一些訊息。如:對靈界好奇、到廟裡燒香拜拜、研究各種自殺的方法、探討生命的意義、詢問周遭的人問題但仍無解答、做白日夢、食慾不佳、常將自殺掛在嘴邊、常說消極的話,原本憂鬱的心情突然變開朗,交代後事…如果可以早一點覺察,往往可以避免許多不幸。
自殺的防治方法:
一、評估自殺的真實性
真正自殺的可能性如何?
二、評估影響自殺的因素
喝酒?吸毒?精神疾病?最近是否面臨重大事件?曾有自殺的紀錄?家裡曾經有人自殺?
三、評估自殺計畫的可行性
準備意圖?行動?透過什麼方法?計畫完整性?
例如:(在個案說明為什麼向自殺之後)「看來你有很具體的理由做你想做的事。(同理)但是,你可不可以和老師一起想一想,如果你不死,你的世界會有 什麼改變?」先與個案建立信任的關係,提供宣洩的管道,再教導個案解決問題的技能,讓他感覺是有希望的。
自殺的三層防治:
第一層次:預防處理
A: 消極作法:及早發現有自殺可能性的孩子,及早介入,使之消失於無形。
B: 積極作法:促成每個孩子正常發展,有健康的身心,將自殺完全根除。
第二層次:危機處置
發現高危險狀態的孩子時伺機介入,阻止自殺行為,並消彌其發生原因。
第三層次:事後處置
立即對所有受到自殺事件影響的人,實行危機處置,並從事長期後續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