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遊虛實之間…你不可不知網路自保之道
文/遲正嫻
隨著資訊時代的來臨,社會新聞開始出現「為見網友翹家不歸」、「網路交友、羊入虎口」、「網購搖頭丸」等新的犯罪事件。我們都希望能享受e世代的便利,而不要有隱藏在螢幕後面的威脅。這就需要你的智慧來判斷「虛」與「實」的差異了。
千萬不要以為那些事不會發生在你身上!網路上的陷阱,常讓你不知不覺走進去。有多少人在網路上用文字滿足自己的想像,在一來一往的對談中,以為對方是全世界最了解你的人,事實上要認識一個人,需要從多方面了解。犯案者之所以能夠得逞,就是因為網路提供了一個方便偽裝的環境。當你以為交到一個文采風趣、體貼投緣的網友時,你怎知現實生活中的他不是個戀童癖?
你也許不禁要反問:難道要把每個人都當變態來防範嗎?那又豈是交友應有的誠意呢?在此要送你一句很有道理的老話:「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馬偕護專輔導主任葉在庭提出的幾點注意事項,也許可以幫助你覺察警訊:
- 發現對方在不同網站上出現。慣用的手法是用不同名字找尋他想獵捕的對象,如果你又透露出「我好寂寞、我的家人都不了解我……」的訊息,對方恐怕不會放過這大好機會。
- 對方不談自己。對方可能很會講笑話或可以聊任何話題,但絕不會與你分享他的生活,要不就是說法顛三倒四、前後矛盾。
- 對方有意無意持續打聽你的資料。如是否常一個人在家(有沒有父母保護)、有沒有男女朋友(有沒有性經驗)、休閒時都去哪裡(有沒有可能落單)….這些都是他評估下手是否會得逞的依據。所以聰明的你,千萬不要傻傻的以為網友比父母還要關心你。
- 對方很快要求見面,或是在沒有見面之前就表示自己「非常愛你」。
- 發現自己在沒有見面之前,就「感到」自己愛上對方了。這樣的感覺相當危險,因為沒有見面之前,存在我們腦中的東西都是幻想,這些幻想填補並美化了你對他不了解的部分,也很容易使自己失去平日的警戒心,而過分相信對方。
事實上具規模的網站都會有「責任規範約定書」,載明了使用網站的道德及法律規範。以奇摩站為例,約定書中第三點提到「兒童及青少年上網已經成為無可避免的趨勢……然而網路上的確存有不適宜兒童及青少年接受的訊息,例如色情與暴力的訊息……」因此奇摩站認為家長(或監護人)應盡到下列義務:
「先檢閱該網站是否有保護兒童及青少年的隱私權政策,再決定是否登出相關的個人資料,並應持續叮嚀兒童及青少年不可洩漏自己或家人的任何資料(包括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照片、信用卡號等)給任何人,也不可以單獨接受網友的邀請或贈送禮物而與之見面。」
你的家長不一定有時間全程陪同你上網,若是你能記住以上原則,不僅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向父母證明你是有能力判斷是非的!祝福你當一個快樂的網路族,成為e世紀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