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執掌
本校圖書室設有主任、幹事。
一、組織:
圖書室主任 教務主任許良村主任兼任 knvs02@knvs.tp.edu.tw 電話:(02)2321-2666#206
圖書室管理員 電話:(02)2321-2666#252
- 圖書室管理事宜。 圖書室圖書之編目,整理事宜。 圖書室財產登記,保管,分配及撥借事宜。協助辦理相關藝文活動。 圖書室網頁建置與更新更新。 每學年辦理高一新生圖書館利用教育活動。
- 藝文走廊活動訊息公佈及資料更新。
學期開放時間
一、日間開放時間:
目前暫時採用預約登記,請至教務處黃舲小姐預約。
二、夜間開放時間
星期 | 時間 | 服務事項 | 備註 |
---|---|---|---|
一 | 不開放 | ||
不開放 | |||
二 | 不開放 | ||
三 | 不開放 | ||
四 | 不開放 | ||
五 | 不開放 |
※備註:
- 歡迎教職同仁與當日無輔導課學生歡迎多加利用。
- 各班若欲使用圖書室上課或團體自修,請於課前先至教務處填寫「上課異動申請單」(三天前申請),經核准後,於上課前一天攜帶該證明至教務處黃舲小姐辦理登記。
固定休館日
例假日、國定假日休館。寒暑假休館日另文公告之。
館內設備
服務項目
流通服務
一、借書規定
- 日間部學生:親持本人學生證可借閱2本圖書,借期14日。
教 職 員:親持本人教職員證可借閱10本圖書,借閱期限30日。 - 未持本人學生證或教職員證者,恕不辦理借閱。
- 冒用他人證件借閱經查獲者,停權借閱一個月。
- 借書時應將借閱書籍連同學生證(或教職員證)一併交由館員辦理。
- 參考用書、新進期刊、報紙、公播版視聰資料,限在館內使用。
- 段考考試前一星期或本室遇有館藏盤點及整理時停止借書。
二、還書規定
- 借閱人需在規定還書時間內親自至圖書室歸還書籍並確認歸還記錄。
- 若未能在借期內歸還書籍則依逾期規定辦理。
- 本室遇有館藏盤點及整理時,得索回借出書籍。
三、續借規定
- 借書到期如欲續借時,應於到期前三天內(含到期當日)親持書籍至圖書室辦理續借,並自續借當日起計算新的到期日。
- 若有以下情事,不得辦理續借:
◎欲續借圖書已逾期。
◎欲續借圖書已有他人預約。
◎欲續借圖書已續借一次。
◎借閱者因違反規定停止借書。
◎本室遇有館藏盤點及整理時。
四、其他相關規定請參閱圖書室規範。
電腦資源服務
一、本室為便利師生查閱資料,提供電腦備查檢各項書目資訊及網路資源,為維護師生公平與安全使用環境,敬請遵守以下規定:
- 借用人需親至圖書室櫃檯辦理登記才可使用。
- 每人每次使用電腦時間以十分鐘為限,若無人等待可再續用十分鐘。
- 專屬圖書館藏查詢之用的電腦,非經本室館員同意不得作為他用。
- 若欲延長使用時間或其他特殊需求,需事先向本室申請。
- 參考用書、新進期刊、報紙、公播版視聰資料,限在館內使用。
- 段考考試前一星期或本室遇有館藏盤點及整理時停止借書。
二、使用規範(若違反以下情事,本室得以停止借用):
- 請勿散播惡意程式、下載及安裝非本校提供之軟體。/li>
- 請勿上網遊戲、聊天、交友或瀏覽有違公序良俗之網頁。
- 請勿違反著作權法等相關法令。
自習區使用
一、使用規範:
- 本室開放自習時間:下課時間、放學後或夜間開放(晚自習者須回教室上課)。
- 為避免場地使用時間衝突,班級團體請事先申請。
- 自修區自由入座,不得預占座位;本室得視情況安排座位。
- 自修區內須保持肅靜,不得使用行動電話、吸菸、飲食、以物品佔位及影響
其他使用者權益之行為,經規勸無效者,本室得請該使用者立即離館。 - 若須暫時離開,以「20分鐘」為限,超過時間者,得取消使用該座位之權利。
- 請妥善保管個人財物以免遭竊,離開時請將個人物品或垃圾攜出,保持整潔。
其他服務
一、圖書室場地借用:
各班若欲使用圖書室上課,應於課前先至教務處填寫「上課異動申請單」(三天前申請),經核准後,於上課前一天攜帶該證明至圖書室櫃台辦理登記。(各項申請請依規定時間辦理完成,請勿臨時登記,以免造成使用時之不便。)
二、圖書館利用講習與導覽:
- 學期初固定舉辦「圖書館利用講習課程」,以說明使用規定及宣導活動。
- 班級團體須依「圖書室場地借用」規定申請。
三、閱讀相關活動:
- 定期辦理「流動圖書預約」、「閱讀護照」等活動。
- 不定期舉辦閱讀相關競賽及活動,請參閱「閱讀活動」網頁。
四、書刊協尋、書籍推薦等:
歡迎親洽本室服務櫃檯或來電洽詢(分機252)。